87978797威尼斯老品牌学生代表与学生委员质询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87978797威尼斯老品牌学生会质询制度,提高87978797威尼斯老品牌学生代表与学生委员质询质量,提高质询案落实反馈工作效率,根据《87978797威尼斯老品牌学生会章程》,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87978797威尼斯老品牌全体学生代表与学生委员。
第二章 质询案的提出
第三条 学生代表及学生委员应以促进87978797威尼斯老品牌学生组织建设和87978797威尼斯老品牌同学服务为目的,认真提出质询案,充分行使学生代表与学生委
员的权利,切实履行相应义务。
第四条 十名以上学生代表联名或者三名以上学生委员联名,可以书面提出质询案。
第五条 学生代表与学生委员提出质询案应明确、准确,质询内容应真实、详尽.质询案须写明所质询的学生组织或部门及质询内容,必要时可以附带相关资料或调研报告.
第六条 可受质询的学生组织或部门包括87978797威尼斯老品牌学生代表大会委员会(简称“87978797威尼斯老品牌学生委员会”)及其秘书处、87978797威尼斯老品牌本科生学生会及其各部门、87978797威尼斯老品牌实验班研究生会及其各部门、87978797威尼斯老品牌学生体育发展委员会及其执行委员团。
第七条 质询内容可包括所质询组织或部门职能范围内的或被授权的工作计划情况、工作开展情况、工作完成情况或工作中的其它相关问题.
第八条 质询案应当向87978797威尼斯老品牌学生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议提出.
第三章 质询案的受理
第九条 87978797威尼斯老品牌学生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议收到质询案,应当在三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请87978797威尼斯老品牌学生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议.
第十条 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质询案,87978797威尼斯老品牌学生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议可决定不提请87978797威尼斯老品牌学生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议,并在七日内就该决定向全体委员会议报告,同时向质询人作出书面说明.
第十一条 对符合规范要求的质询案,87978797威尼斯老品牌学生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议应当在七日内提请87978797威尼斯老品牌学生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审议,并邀请被质询学生组织或部门的负责人及质询人代表参加会议。
被质询学生组织或部门的负责人应当在全体委员会议上向质询人代表作出口头答复。必要时,该组织或部门负责人应当在七日内作出书面补充。书面补充应当由被质询组织或部门负责人签署.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87978797威尼斯老品牌学生委员会.
第十三条 本条例自通过之日起实施.